2007年1月16日至18日,省局对全省煤矿2006年下半年A级安全隐患治理和2007年上半年A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调度审查。现将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6年下半年A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情况
2006年下半年全省煤矿共排查出A级安全隐患95项,其中55项得到了治理,治理率为58.0%,有37项得到了有效监控,治理和有效监控率达到了96.8%;有3项没有得到有效监控,发生了2起死亡事故和1起重大侥幸事故,造成5人死亡。
二、2007年上半年A级安全隐患排查确认情况
经审查,2007年上半年全省煤矿共排查确认A级安全隐患94项,其中有40项是在2006年下半年的基础上继续转入今年上半年治理,新确认的A级安全隐患为54项(详见附表)。
三、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对国务院《特别规定》、《山东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贯彻落实不力,违法开采或违规组织生产,人为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2、个别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治理监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违章蛮干或凭侥幸组织生产,造成事故的发生。
3、涉及邻矿关系的安全隐患,个别单位扯皮、推诿、或不配合,致使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4、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有应付和隐瞒不报的现象。
四、几点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警钟长鸣,居安思危,加大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要以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和冲击地压防治为重点,以技术管理为切入点,以现场管理为着力点,抓细节,抓死角,抓薄弱环节,抓系统缺陷的整改,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安全隐患不消除或得不到有效治理,不得组织生产。
3、对于今年上半年排查确认的安全隐患,各矿井要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强化治理责任,加强现场管理,防患于未然;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矿业集团公司)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监控。
4、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文件和会议精神,依法安排和部署矿井生产计划,严防违法组织生产。
附:2007年上半年山东省煤矿A级安全隐患汇总表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2007年上半年山东省煤矿A级安全隐患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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