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煤安管[2007]132号
关于下发2007年度全省煤矿瓦斯等级
鉴定结果审查意见的通知
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新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AQ1025-2005),省局于2007年10月22日至3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2007年度全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进行了审查,形成了“2007年度全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审查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确定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严格管理,落实措施,强化手段,扎扎实实地把瓦斯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严防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的发生。
附件:2007年度全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审查意见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