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煤安管[2008]63号


 

关于受地表水害、底板承压水水害

威胁严重矿井建立远程监控集控系统的通知

    为了深刻吸取“8.17”事故灾难教训,省局《山东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鲁煤安管[2007]122号)第六章第五十四条规定,“井下泵房应积极推广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集控系统,加强排水系统检测与维修,时刻保持水仓安全水位(空仓容量不小于50%)和排水系统运转正常。受水威胁严重矿井必须实现井下泵房无人值守、地面远程监控”。3月14日,省局《关于印发<2008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鲁煤安管[2008]33号)要求:对受地表水害、底板承压水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的井下泵房,今年必须推广应用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集控系统,以备紧急情形下撤离人员。为推进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矿井范围

    即受地面河流、泄洪道、水库、湖泊、海域、积水坑、塌陷区、池塘、上覆积水(古井、古空、岩层)等水害及底板承压水水害威胁,可能造成淹井、淹水平事故的矿井。

    二、具体时限

    2008年12月31日前,受水威胁严重矿井必须实现井下泵房无人值守、地面远程监控集控。

    三、远程监控的监测内容

    1、连续监测主排水管路流量;内外仓水位;真空度;电机电流、电压、功率;电机绕组、轴承及水泵轴承温度。

    2、监测水仓高低水位;电动阀门运行状态、开到位、关到位、过转矩信号;电磁阀的开、停状态;电机开关柜的分合状态及故障状态。

    3、实时显示所有信息状况,所有参数及曲线在现场和集控室同步显示。

    四、远程集控具备的功能

    具有远程启动、停止、复位和测试功能,并可进行地面远程编程、故障(保护)屏蔽及控制方式转换;具有“自动”、“就地”、“检修”三种工作方式。

    1、自动:由超声液位传感器连续检测水仓水位,根据水仓和吸水井的水位,自动开停水泵及其阀门,在正常水位时,各台水泵能自动轮换工作,在危险水位时,自动投入必要数量的水泵运行。

    2、就地:操作人员根据水仓显示水位,人工手动开停水泵及确定开泵台数,电机及其阀门的开、停由PLC自动执行。可现场就地或集控室就地完成。

    3、检修:维修人员可操作任一水泵电机,电动闸阀,电磁阀的开关,解除相互闭锁关系。

    五、远程监控集控管理

    1、网络功能:在地面集控室或相应管理部门设置上位机,将现场设备运行状态、故障状态、传感器信号等传输到上位机,并与其它集控系统(如:管理系统)组成网络并纳入全矿计算机局域网,供矿调度指挥中心、矿领导及有关部门随时掌握井下各系统工作情况。

    2、故障自诊断功能:可准确判断故障类型、位置并能进行图像和语音提示及打印输出。故障自动切换时间<20秒。

    3、报警功能:当被测参数超限、保护动作及设备运行状态改变后发出语音、文字告警提示。并进行声、光、语音报警。

    4、打印功能:能实时或按时间段打印相关设备的运行参数(如运行时间、电机电流等)和运行状态(如开停状态、故障类型、故障发生时间等)。主要数据保存至少一个月。对数据进行综合处理,满足报表统计、曲线图、柱状图显示并能打印输出。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井下泵房远程监控集控系统建设,按照省局确定的范围,研究确定建设矿井名单,并于5月10日前报省局安全监督管理处。

    2、要结合“数字化矿山”建设,优化矿井系统改造设计,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受水威胁严重矿井年底前完成井下泵房远程监控集控系统建设任务。

    3、强化受水威胁严重矿井井下泵房远程监控集控系统建设的监督检查。从2009年1月1日起,凡发现受水威胁严重矿井未按规定完成井下泵房远程监控集控系统建设的,要暂扣其煤炭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顿。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