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煤安管[2008]87号
关于全省煤矿“一通三防”
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
为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省煤炭局于5月8日至22日对全省煤矿组织进行了“一通三防”工作专项检查。这次专项检查,共抽调34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7个检查组,对7个矿业集团公司、10个产煤市的62处矿井进行了抽查,查出各类问题416条,提出建议83条,对加强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检查组按照省煤炭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鲁煤传[2008]57号)要求,采取听汇报、查现场、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总的认为:
一是领导重视,真正把“一通三防”工作纳入了重中之重。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局《山东省煤矿“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开展了煤矿“隐患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突出抓了 “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监控、公示、挂牌督办和验收等工作机制的闭合管理,实施重点调度、重点管理。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的落实。虽然全省各生产矿井井型、条件各异,但“一通三防”机构比较健全,职责清晰,任务明确,为 “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有的单位实行了“事人合一”的管理模式,实现了“事与人”、“人与责”、“责与利”的有机统一,及时消除潜在的通防隐患与管理死角。各部门各单位在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了“一通三防”工作,制定了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办法,实施了严格的考核奖惩,有力推动了“一通三防”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是突出重点,加强了“一通三防”现场基础管理。从检查情况来看,矿井通风系统比较合理,通风设施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风量满足要求;应抽采瓦斯矿井按规定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瓦斯突出矿井严格执行了“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各矿井按照规定建立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严格执行了瓦斯检查制度;矿井综合防尘设施完善,防尘工作扎实;存在自然发火煤层矿井采取了综合防灭火措施,效果明显;井下放炮严格执行了“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等放炮制度;预防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比较健全、可行等,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是加大投入,提高“一通三防”安全保障水平。坚持走科技兴安之路,不断加大安全科技投入,改善矿井“一通三防”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了矿井防灾抗灾的能力。大部分矿井按照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等规定要求,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增设了各类传感器,并且各类安全仪器仪表齐全。多数矿井井下掘进工作面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换机”。大部分矿井采掘工作面实施了煤层短壁注水,有效降低了一次尘源的产生。大部分有自然发火煤层的矿井装备了束管监测系统,采用了新的防火材料、装备和工艺;部分矿井在放炮管理方面,使用了智能放炮管理系统等等。
二、好的经验做法
各检查组在检查和交流中,认为有以下好的经验做法:
1、淄矿集团在高瓦斯和存在高瓦斯区、瓦斯涌出异常区的煤矿积极推行了采空区高位钻孔瓦斯抽放技术;在新区煤矿积极推行了自动化综合防尘技术、粉尘在线监测技术、孤岛工作面综合防火技术和放炮智能管理技术等。
2、新矿集团积极推广了自行研制利用架线直流大巷自动洒水车,皮带运输巷、索车巷道地喷雾、侧喷雾装置;孙村煤矿借鉴喷淋降温系统散冷原理,对风井回风余热进行提取,用于井口取暖系统,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起到了节能减排的良好效果。
3、枣矿集团各煤矿更换为高效节能低噪对旋式主要通风机,应用了变频调速技术和无功补偿技术;推广了瓦斯智能巡检系统、便携仪智能发放系统和放炮智能管理系统;井下主要风门改造为无压平衡风门,通车风门实现了自动化;采煤工作面和煤巷掘进工作面安装了粉尘传感器,防尘喷雾实现了自动化,推广应用了煤层短壁注水、成品炮泥、放炮远程喷雾等。
4、兖矿集团大力推广了井下行车巷道自动风门,主要风门实现了硬闭锁;兴隆庄矿和济宁二号煤矿还装备了红外防灭火检测系统。
5、临矿集团新驿煤矿井下风门均实现了可视化,安装使用了风门语音报警系统和风门闭锁装置;在密闭前均安装使用了盲巷报警系统;与山东科技大学联合开发研制了“矿井粉尘在线实时监测与监控系统”,实现了粉尘在线监测,粉尘超标报警、自动喷雾、故障报警、地面控制等多项功能;还与山东科技大学联合开发了“矿井通风信息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了通风系统优化、模拟救灾、自动生成通风系统图和立体示意图、网络图、系统仿真等功能。
6、省生建岱庄煤矿推广使用了不锈钢可视气动风门、无压风门、防炮崩风筒;推广使用了调压风门和局部通风机联合均压、调压气室均压、大范围采空区联合均压等均压防火技术。
7、枣庄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区(市)、矿三级联网监控;局部通风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推广应用了新型高效通风设备、防炮崩风筒;推广了高压远程喷雾除尘、瓦斯智能巡检、煤层短壁快速注水、复合胶体防火材料等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8、临沂市所属煤矿采掘工作面均实施了风煤钻打眼,无电化作业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各矿井存在的问题不一,有地面的,有井下的;有管理方面的,有现场方面的;有软件方面的,也有硬件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风系统方面:部分矿井通风阻力偏高,通风困难,风量紧张;有的矿井局部通风机存在循环风现象;有的矿井局扇风筒漏风,吊挂质量差;部分矿井存在通风设施质量问题,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二)瓦斯管理方面:部分乡镇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未按规定升级改造,有的维护不及时;部分矿井瓦斯传感器安设位置不当,有的标校不符合规定;有的矿井传感器种类不全,数量不足;有的矿井瓦斯检测仪器仪表维护不及时,标校不规范;个别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审核、签字不符合规定;还有个别矿井盲巷管理不符合规定要求。
(三)矿井综合防尘方面:个别矿井综合防尘管路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部分矿井防尘水源、水质、水压不符合规定,防尘设施雾化效果差;有的防爆隔爆设施不齐全、水量不足。
(四)矿井综合防灭火方面:个别矿井对存在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煤层未采取防治措施,有的预测预报不全,有的预防措施不完善;部分矿井防灭火材料及设施不齐全。
(五)井下火药存放及放炮管理方面:个别矿井井下火药不按规定存放管理,并且有的矿井火药供应种类不固定;部分矿井发爆器不能统一管理、发放,发爆器性能参数检查不正规;部分矿井放炮员业务不熟,素质不高。
(六)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方面:部分矿井编制的预防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较差;有的矿井应急预案演练不认真,实战性差。
(七)图纸资料管理方面:部分矿井存在图纸标准不规范、填图不及时的情况;有的风量计算不标准;有的报表不规范、填报不及时;有的资料数据与现场不一致;有的牌板、记录不全面完善等。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一通三防”工作责任体系。煤矿企业是“一通三防”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总责,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技术负总责。要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充实通防专业人员,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健全完善“一通三防”工作各项制度,明确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各职能管理机构、区队、班组以及每个岗位的职工。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一通三防”工作纳入的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抓重大隐患的监控,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把“一通三防”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夯实安全基础。一是要抓好矿井通风系统的优化和完善。要加大通风系统调整力度,减阻增效,提高矿井通风能力;强化局部通风系统管理,避免不合理的通风现象。二是要抓好瓦斯的综合治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未实现升级的,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并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等要求,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使用和管理。要加强采掘工作地点的人工瓦斯检测,防止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切实加强盲巷管理,严格瓦斯排放制度,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现象。三是要抓好煤尘的综合防治。要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系统,维护和使用好综合防尘设施;要积极采用煤层超前注水、短壁注水等防尘工艺,提高采掘工作地点综合防尘的效果。四是要抓好煤层自然发火的综合防治。凡是开采煤层存在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要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和综合防灭火系统;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灭火技术、装备、工艺、材料,坚决防控自然发火现象。五是要抓好井下火药的储存和放炮管理。井下火药要严格按规定实行专运专存,各工作地点要实现专人(放炮员)管理;井下放炮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等制度,并积极推行智能放炮管理系统。六是要抓好瓦斯、煤尘、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要对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组织职工认真进行演练,确保每个职工达到以练代训的效果。
(三)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矿井“一通三防”安全保障能力。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规定,提足用好,加大“一通三防”安全投入,提高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装备水平。一是要结合实际,积极做好以下方面的推广应用:1、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协作,研究开发“矿井通风信息智能化管理系统”,并积极推广应用井下自动风门、无压风门、调压风门等,时刻保持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合理;2、积极推广应用移动式瓦斯抽放系统,大力提高瓦斯抽放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煤层瓦斯含量;3、积极推广应用粉尘在线监测与监控系统,实现粉尘在线监测,粉尘超标报警、自动喷雾、故障报警、地面控制等功能;4、积极推广密闭、盲巷前报警系统,提高安全防控制水平;5、积极推广应用红外防灭火检测系统,提高煤层自然发火超前预防水平。二是切实加大以下方面的强制推广应用:1、认真推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换机” 系统和掘进工作面迎头防炮崩风筒,加强局部通风系统的管理;2、积极推行瓦斯抽排风机排放瓦斯系统,提高采煤工作面隅角和架间瓦斯排放的安全可靠程度;3、扩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监控功能及范围,积极推行瓦斯智能巡检系统,完善矿井瓦斯、煤尘、煤层自然发火的监测监控手段,提高监测监控水平;4、积极推行煤层超前注水、短壁注水防尘工艺,最大限度地降低各工作地点产尘量;5、积极推行束管监测系统,提高煤层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水平;6、积极推行注浆、注氮、注凝胶、注阻化剂防火系统及复合胶体新型防灭火材料,提高矿井综合防灭火能力。7、积极推行智能放炮系统,提高井下放炮安全程度等。
(四)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等部署要求,切实把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工作措施。要重点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对瓦斯、煤尘、火灾等方面的隐患,特别是省局下文通报的“一通三防”A级隐患,要作为近期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监控的重点。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存在高瓦斯区、瓦斯涌出异常区的矿井以及煤尘爆炸性强、防尘薄弱和自然发火严重、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矿井,特别是超通风能力生产的、“一通三防”管理混乱的矿井,要坚决停产整顿,绝不能姑息迁就,坚决防止较大以上瓦斯、煤尘及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
二○○八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