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煤炭企业、市煤炭管理部门,山东煤田地质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6]4号),为推动全省煤矿职工疗养工作,促进全省煤矿职工疗养事业与科学发展相适应,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职工疗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搞好职工疗养工作的自觉性
煤矿职工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职业危害严重。搞好职工疗养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和国家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煤炭行业一直坚持的重要劳动保障制度,是煤炭企业的重要工作,也是广大煤矿职工的殷切期望。在当前形势下,继续做好煤矿职工疗养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劳动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矿区、保持企业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各级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煤炭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煤矿职工疗养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职工疗养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职工疗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职工疗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职工疗养工作在服务职工、服务企业、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全省煤矿职工疗养工作的新突破,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全省煤矿职工疗养工作,要坚持依法组织实施的原则,切实按照《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疗养工作;坚持突出康复疗养与采取多种疗养形式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组织好职工康复疗养,同时认真组织好荣誉疗养和短期健康疗养,采取多种疗养形式满足煤矿职工不同的疗养需求;坚持面向生产一线职工、先模人物优先的原则,保证疗养工作的正确方向,在突出照顾一线干部职工和先模人物的基础上,各企业根据各自实际逐步实行总体轮换;坚持疗养经费渠道稳定畅通的原则,保持疗养经费渠道和数量的相对稳定,为顺利开展疗养工作提供保障。
三、规范职工疗养工作组织形式,明确目标任务
(一)职工疗养的基本组织形式。一是康复疗养:主要对患有职业病、腰腿痛、皮肤病及煤矿常见病和其他疾病康复治疗阶段的干部职工,经过疗养院的康复治疗,帮助他们恢复健康,投入新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期一个月,特殊情况经派员单位与疗养院协商同意可以延长。二是荣誉疗养:主要对象是对企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业务骨干和先模人物。通过一定形式的休养,更好地激发其爱岗敬业的精神,发挥好骨干带头作用。时间一般为7-10天。三是短期健康疗养:主要对象是本单位井下职工工作5年以上、其他职工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和生产、技术、管理骨干。时间一般为7-10天。
(二)明确煤矿职工疗养工作的目标任务。各单位每年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3%-5%的比例安排疗养,其中康复疗养人数应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7‰-9‰。
(三)康复疗养要充分利用省内煤矿职工疗养资源,以输送到煤矿泰山、临沂疗养院为主。疗养费、床位费原则上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但要体现对煤矿职工优惠,具体标准由派员单位与疗养院协商确定。荣誉疗养采用省内与省外相结合的办法选择疗养地点,短期健康疗养一般应以就近地区为宜。具体要求和费用,由派员单位根据需要和市场价格与承接方协商确定。
四、落实职工疗养期间的待遇
(一)职工经批准参加疗养期间发生的床位费、疗养经费、往返车费,由派员单位据实报销。职工疗养期间由所在单位发给生活补助费。
(二)职工经批准参加疗养期间,按正常出勤对待,工资照常发放,奖金由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
(三)为保证职工疗养期间的安全,应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按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或承办单位索赔。
五、加强对职工疗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理顺职工疗养工作的管理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工组织要把职工疗养工作作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方面,列入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把职工疗养工作纳入企业《集体合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健全煤矿职工疗养工作目标任务、执行责任的工作机制,确保职工疗养工作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确保疗养工作顺利实施。各级工会作为职工疗养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承办机构,要选派组织能力强的人员负责,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疗养工作档案和各项管理制度,使整个工作规范有序,不断提高疗养工作质量和效果。要合理安排荣誉疗养和短期健康疗养的地点、活动项目和参加人员,防止“公款旅游”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要加强对疗养人员的组织纪律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疗养活动安全顺利实施。
(三)落实疗养经费,保证职工疗养工作正常进行。各单位要本着节约支出、保证正常疗养所需的原则,合理确定每年的疗养经费,专款专用,确保职工正常疗养经费的支出。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企业效益的提高,逐年增加疗养人员比例和相应的经费投入。
(四)省煤矿泰山、临沂疗养院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煤炭企业和疗养人员的监督,把煤炭企业和疗养职工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内部结构,加强质量管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色,进一步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以高超的医术、高尚的医德、周到的服务、优美的环境吸引广大疗养病员,更好地为全省煤矿职工服务。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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