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
2006年汛期即将来临,据省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6-8月)全省平均降水量400-500mm,大部分地区较常年略偏多。为了认真做好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工作,防患于未然,根据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06]13号)精神,结合全省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要牢固树立超前预防意识,争取工作早发动、早准备、早安排、早落实。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里和厌战情绪,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地把雨季“三防”工作措施抓紧抓实抓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严格落实雨季“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度汛。
二、加大隐患排查、监控力度,摸清矿井水情水害。各矿井必须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一次全方位的水情水害专项排查分析,重点排查:一是矿区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池塘、积水坑、塌陷区、古井、地面斑纹、煤层露头;二是老窑、古空、采空区等容易积水的区域;三是受承压水、裂隙水、断层水及上覆岩层水威胁的区域;四是受相邻矿井及已关闭矿井水害威胁的区域。要摸清各类水害的水量大小、水情变化、连通关系、生产采动影响、危害程度等,并建立水情水害档案。对于情况不明、资料不清的,必须进行详细地调查了解,并采取必要的探查措施,摸清情况,分析危害,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要加强汛期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及时分析水情水害,为防治水害提供科学依据。
三、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预防。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具体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严密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排查的隐患必须在汛期前完成治理整改工作,并加强汛期期间的监控和监测,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2、要加强与当地气象台(站)的联系,随时掌握天气预报情况,制定“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大雨不淹井,洪灾不死人。3、相邻矿井要签订联防联保联治协议,互通情况,防止一井被淹,邻井受害。4、汛期前,要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要保持完好,备品配件充足,并进行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确保矿井排水能力满足规定要求;要清挖水仓,保证有效容积;井下排水沟要及时疏通,水闸门、墙等防治水设施要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5、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等设施的防雷电装置要进行检查试验;主变压器、下井电缆等供变电设施要按规定做预防性试验,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等要进行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6、要建立健全防洪队伍,组织抢险救灾演习,演练实战能力。7、要做好防洪物资储备工作,做到专库存放。8、泵房、变配电所、防洪物资库等重要场所,配齐值班人员,加强管理,严格值班纪律和责任追究。9、要坚持“四不”生产原则,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该停止作业的坚决停止作业,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撤人的坚决撤人,该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汛期期间必须采取停产撤人措施:一是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二是情况不清、涌水量突增的矿井;三是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的矿井;四是其它重大水害隐患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矿井。
四、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生产调度制度,严格执行由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的值班制度,加强井上下巡视工作,及时调度掌握汛期情况,确保上下信息畅通。若遇有重大险情和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省局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卜昌森同志任组长,程兆坤、黄传富同志任副组长,经济运行处、安全监督管理处为成员单位,值班室设在局调度室,值班电话:0531-85685581。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设立值班室和值班电话,并于5月10日前报省局值班室。省局将于5月中旬听取各单位的情况汇报。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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