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煤安管[2007]74号


 

关于2007年下半年全省煤矿安全隐患调度审查

情况的通报

 

各省属煤炭企业,市煤炭管理部门:

    2007年7月13日至30日,省局对全省煤矿2007年上半年A安全隐患治理和2007年下半年A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调度审查。通过这次审查可以看出,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都对今年上半年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对下半年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梳理,加大了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现将这次审查的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7年上半年A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情况

    2007年上半年全省煤矿排查出A级安全隐患94项,其中有61项得到了治理或消除,治理或消除率达到了64.9%;有32项得到了有效监控,有效监控率为34.0%;A级安全隐患的治理和有效监控率达到了98.9%。只有1项没有得到有效监控,发生了1起重大侥幸事故。

    二、2007年下半年A级安全隐患排查确认情况

    2007年下半年全省煤矿A级安全隐患排查确认了100项,其中33项是在2007年上半年的基础上继续转入今年下半年治理,新确认的A级安全隐患为67项(详见附表)。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分别对排查确认的A级安全隐患落实了措施、资金、时间和责任人。

    三、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审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仍然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于不顾,严重违法开采或违规组织生产,人为造成一些重大安全隐患。

    二是仍有个别单位对安全隐患重视不足,治理工作不落实,措施落实不到位,凭侥幸盲目组织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三是有的单位对一些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长期排列,长期不做认真细致的探查分析和有效治理,安全隐患始终得不到消除。

    四是仍有个别单位对涉及邻矿关系的安全隐患,扯皮、推诿、不配合,始终影响着矿井之间的安全生产。

    四、几点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加大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要始终以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和冲击地压防治为重点,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强化现场管理,狠抓安全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安全隐患不消除或得不到有效治理,不得组织生产。

    3、各煤矿企业必须做到依法开采、正规组织生产,杜绝人为造成一些重大安全隐患。要对排查确认的安全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强化治理责任,防患于未然。对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认真细致的探查分析和有效治理工作,尽快消除。对涉及邻矿关系的安全隐患,要做到积极协调、配合、治理,确保矿井之间的安全生产。

    4、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近期上级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大汛期防洪、防汛等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附:2007年下半年山东省煤矿A级安全隐患汇总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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