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是在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极其严峻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剖析枣庄联创公司“2.23”特大煤尘爆炸事故,吸取近期全国煤矿部分重特大事故和我省煤矿几起重大侥幸事故的教训,学习国内外“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先进技术,研究部署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加大措施,改进工作,尽最大努力,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昨天,我们剖析了枣庄联创公司“2.23”特大煤尘爆炸事故,分析了淄矿集团葛亭煤矿、枣矿集团付村公司、肥矿集团查庄煤矿等单位“一通三防”、防治水及冲击地压方面的事故,介绍了近期全国煤矿四起重特大事故情况,望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我们邀请的煤科总院西安分院、重庆分院专家教授给我们做了国内外“一通三防”防治水和物探先进技术专题讲座,开阔了眼界,拓展了思路,增强了做好技术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保障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全省煤矿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近几年来,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保持着持续稳定好转的势头,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三个下降”,继续保持全国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最好水平。但认真分析2005年的煤矿安全情况,可以看出,我们工作的基础并不牢固,成绩的取得还存有很多侥幸因素,特别是“三个多发”的现象比较明显。
进入2006年,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更加严峻。特别是2月13日,枣庄联创公司(原枣矿集团陶庄煤矿)-525水平16108工作面发生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极为关切。韩寓群省长在批示中指出,我省煤矿已多年无重大事故,这次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坚决遏制煤炭生产事故的发生。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认定该事故为责任事故。主要原因是,违章干打眼,放炮前后未洒水,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不到位。放炮员在断层带处放第二茬炮时,引爆沉积的煤尘,发生爆炸。具体原因正在作进一步分析。这起事故是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安全生产三令五申、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的形势下发生的,性质严重,教训十分深刻,破坏了近几年来全省煤矿来之不易的持续稳定的安全大好形势。
造成以上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思想认识问题,有现场管理问题,有超能力生产问题,有破产改制矿井管理问题,也有我们安全监管等问题。但从技术方面,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职工队伍素质差。用工制度改革以来,煤矿职工队伍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量农民工、临时工进入煤矿,已成为井下一线工作的主力。目前全省共有承包煤矿工程的施工单位121个,分布在全省86处矿井,从业人员约6万人。这部分人员有的安全意识、敬业精神、纪律观念、业务素质、工作作风等相对较差,违反纪律、违章作业、违规操作现象相当普遍。二是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教育体制改革以后,多数煤炭院校都进行了改制转型,换了牌子,并撤销了采矿地质类专业。目前,全国煤炭院校每年招收的采矿地质类专业学生仅有500人左右。其中不少人毕业后根本不愿意到煤矿就业,更不愿意到煤炭生产一线工作,造成煤矿企业人才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前些年,煤炭行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时期,大量工程技术人员因地位不高、待遇太差而纷纷流入其它行业。据调查,有88%的煤矿缺乏采矿专业人才,96%的煤矿缺乏机电专业人才,通风安全专业人才更是缺乏。省属煤矿工程技术人员仅有9196人,占33.2万从业人员的2.77%,比1990年减少了18%;有的乡镇煤矿选个工程师都很困难。三是技术管理薄弱。许多煤矿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当的仅仅是安全检查员、工程质量验收员的角色,有的甚至编规程写措施的时间都没有,更不用说有时间有精力研究专业技术问题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且不能发挥作用,导致一些矿井采掘关系失调,技术管理混乱,埋下了很多安全生产隐患。从2001年至今全省煤矿发生的32起重特大事故分析,有28起与技术管理薄弱有关。
分析历次煤矿发生的事故,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很简单,一个干部的违章指挥,一名职工的违章作业,一次管理的疏忽足以,但结果却是惊天动地、骇人听闻的。煤矿安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没有终点,只有起点。只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才能防患于未然。
二、全省煤矿受自然灾害威胁日趋严重,安全生产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当前全省煤矿非常严峻的安全形势与依然繁重的安全生产任务并存。尤其经过长期开发,开采难度和安全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仍十分突出,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
一是受自然灾害威胁严重。随着开采深度增加,水、火、瓦斯、冲击地压、高温热害等自然灾害越来越突出,诱发重特大事故的源头隐患特别多。全省煤矿受五种自然灾害威胁的矿井占70%以上。2005年省内专家组对受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矿井进行会诊,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281条,提出建议367条。今年初全省煤矿安全隐患调度审查,确认有101项A级隐患,其中“一通三防”37项,水害43项,冲击地压10项,其它11项。
二是历史遗留隐患多。山东有悠久的煤炭开采历史,最早见于文字为唐宋,古井、古窑、古空等特别多,可以说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采场。尤其是“有水快流”年代,小煤窑星罗棋布,遍地开花,资料不清,情况不明,隐患复杂,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如淄博、枣庄和新汶等煤层埋藏较浅的老矿区,受水害特别是地表水害威胁严重。
三是煤炭生产后劲严重不足。产煤大省地位逐年下降。2005年全省煤矿共产原煤1.31亿吨,居山西、内蒙、陕西、河南之后,排第五位。产煤大省与资源小省矛盾突出。目前,全国人均占有煤炭储量145吨,而山东仅有46吨。全省现有煤炭地质储量238亿吨,可采81亿吨,经济可采量只有40亿吨,不足内蒙的1/10,相当于淮南一个煤田,按年产1.45亿吨计算,可采28年。矿井和生产接续紧张。全省已探明的煤炭资源基本分配完毕,矿区、矿井接续非常困难。现有生产矿井80%以上采掘接续紧张;新建矿井更是严重,有些矿井到了不搬迁村庄,不进入村下采煤,就无煤可采的地步。大小矿并存,先进与落后同在。到2005年底,全省共有生产矿井327处,年生产原煤1.31亿吨,平均每矿年产煤42.2万吨。其中,省属煤矿67处,年生产原煤9965万吨,平均每矿年产煤148.7万吨;市县属煤矿129处,年生产原煤2563万吨,平均每矿年产煤19.86万吨;乡镇煤矿131处,年生产原煤558.7万吨,平均每矿年产煤4万吨。在回采工艺上,综放、综采、高档普采、炮采、残采等采煤工艺并存,差距很大。
四是老矿井生产条件逐年恶化。经过多年开采,老矿井生产条件呈现为“边、残、余”,“深、薄、难”,煤矿采场发生六个转移。向浅部转移。受地表水、第四系潜水、古空水等水害的威胁越来越越严重,鲁西、鲁南、淄博、章丘等地区的矿井尤为突出。向边界、断层煤柱转移。非法越界开采、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行为时有发生。向中心转移。部分衰老矿井已进入开采护巷煤柱、井筒煤柱阶段,四周均为采空区,应力集中,通风管理和顶板管理难度非常大。向深部转移。(1)高矿压。目前,全省有14处煤矿开采深度过千米。冲击地压的危害很大。从1966年至今,山东有13个煤矿发生过冲击地压灾害,死亡28人,重伤65人,摧毁巷道8184米。新汶华丰矿每次发生击冲地压,地震部门都能监测到。鲍店煤矿矿震发生的频率与强度难以想象:>2级的1.44次/天;1-2级的12.7次/天;>1级的14.06次/天;合计28.22次/天。(2)高水压。受水害威胁的矿井越来越多,水压也越来越大。肥城老区突水系数已由建局初期的0.02mpa/m,增至现在的0.389mpa/m,超规程规定0.06mpa/m。(3)高地温。新汶、淄博、济北等矿区,部分煤矿岩体温度超过40℃。向村下转移。压煤增多,省属58对生产矿井,35.42亿吨的开采储量中,村庄下压煤18.7万吨,占52.7%。目前,全省有25处骨干矿井涉及村庄搬迁,这些矿井年产量大约5500万吨,占全省矿井核定产量的40%。兖矿井田范围内平均1.67平方公里就有1个村庄,共有272个村庄需要搬迁。村庄搬迁频繁,70年代每年搬迁村庄2-3个,80年代3-5个,90年代5个左右,2004年25个,2005年达到69个(含一个镇政府),23000余户,88400人。巨野煤田建设中的新矿龙固煤矿、兖矿赵楼煤矿、肥矿梁宝寺煤矿、鲁能彭楼煤矿,首采工作面都遇到搬迁问题。向极薄层转移。特别是开采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极薄煤层,开采困难,防尘措施难以落实,安全无保障。
五是新技术带来一些新情况。在济宁、滕州等矿区,由于煤层赋存厚、埋藏深,随着综采综掘等新工艺的大量推广应用,工作面推进速度快,单位时间内揭露煤层体积大、面积大、悬顶大,顶板冒落不及时、不充分、有害气体溢出多等问题难以解决,冲击地压和瓦斯涌出异常等灾害时有显现,已多次发生重大侥幸事故,险些造成多人伤亡,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
六是新矿井地质采矿条件复杂。尽管新建矿井有起点高、装备标准高、监测监控手段全等诸多特点。但煤层埋藏深,有400-700米巨厚冲积层;井筒深,要求井壁结构特殊。同时高矿压、高水压、高地温突出,也很难解决。新投产矿井多数“三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接续非常紧张,系统不合理,生产压力更大。
以上问题,务必引起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和克服。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2006年是“十一五”发展规划实施的开局年,也是落实省政府提出煤矿安全“三年目标”的十分重要的一年。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技术工作,对于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关于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全省煤炭工作会议和省局一号文件均已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也下达了2006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以深化“双基”建设为总抓手,以安全专项整治为手段,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坚持“管理、装备与培训并重”的原则,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三年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平安山东”、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总的目标是:全省煤矿原煤生产死亡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有效控制零星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再创安全生产最好年。
完成以上目标,技术工作是重要保障,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第一,认真落实安全技术责任制。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平安山东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管理社会的重要职能和考核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认清形势,要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平安山东”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技术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各级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人员要强化技术责任意识和业务保安意识,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总工程师的技术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技术工作的领导。要按照《煤矿总工程师责任制》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总工程师的技术责任;对其做出的有关技术工作的决定,分管副职和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要尊重、支持总工程师在职责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并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得以顺利贯彻执行。要加强对煤矿总工程师任职资格的监管,大中型煤矿总工程师具有煤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技术职称并熟悉煤矿技术工作,小型煤矿总工程师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技术职称,要通过严格资格审查,确保2008年前达到任职标准。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技术机构具体负责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技术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工程技术人员,尤其是分管“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的副总工程师,建立健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技术管理细则、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监管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狠抓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煤矿企业月排查治理、煤炭管理部门季审查分析、省局半年调度汇报制度以及重大隐患报告制度,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国务院《特别规定》及《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所列的60多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资料库,实施重点跟踪督查,督促企业认真、彻底整改。发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责任。凡瓦斯涌出异常、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自然发火严重、受水害威胁,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采掘失调、接续紧张的矿井,要限定产量、限期完成采掘关系调整。对停产整顿的矿井,要落实整改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作业范围,明确整改责任人。隐患没有排除的,不得恢复生产。要严格按标准和程序组织对停产整顿矿井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批准恢复生产,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大重点监控矿井的监管和监控力度,充分发挥安全专家和评价机构作用,不间断地进行“诊断式”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要加强煤矿安全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停止作业的停止作业,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三,切实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要突出 “一通三防”、防治水和冲击地压防治“三个重点”及顶板管理、机电运输“两个薄弱环节”,加强安全技术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和现场管理,切实搞好综合治理。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细化瓦斯治理的防范措施。受水威胁矿井要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制度。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要认真开展预测预报,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综合防治措施。要认真搞好受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矿井安全开采的技术论证工作,重点抓好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瓦斯等级鉴定、水体下采煤等工作,完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节后恢复生产审批制度。恢复生产前,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有关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全面检查,达到规定要求,准予恢复生产;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要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对纳入资源整合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矿井,必须先行关闭,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供火工品,然后再进行整合。要以规模大、管理和装备水平高的矿井整合其他矿井,鼓励国有大矿采取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周边的小煤矿。资源整合形成的矿井,依法履行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核准手续和“三同时”审核批准程序,按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对煤炭资源条件较好、依法生产的小煤矿,要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高其规模生产和安全保障能力。要积极开展对开采极薄煤层矿井情况的调研,结合国家有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要求,分门别类,制定具体办法,深入实施,结合整顿、整合和关闭矿井的深入推进,严格安全准入,促使开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开采价值、安全无保证的极薄煤层矿井逐步退出市场。
第四,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实施“科技兴安”,必须致力于提高矿井的总体装备水平。要按照《山东省煤矿“十一五”技术改造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管,加大矿井采掘、机电、运输等主要生产设备的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力度,提高矿井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大“一通三防”、防治水和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改造,着力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大中型矿井瞄准世界先进水平,以发展综合机械化为重点,采用综采综掘装备和自动控制等先进适应技术,提升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监测数字化水平。小型煤矿积极推进采煤工艺和支护方式改革,采用薄煤层机采、连续运输和金属支护,逐步消灭落后开采工艺和木支护。要认真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目标,加快安全信息化建设步伐,在矿业集团和部分产煤市、县联网的基础上,今年重点产煤市要实现联网,力争2007年全省联网。要按照省煤炭局《强化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十项规定》,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系统完好和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发挥煤炭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作用,整合科技资源,着力抓好瓦斯赋存情况预测预报系统研究、高承压岩溶水突水机理研究、高地压软岩巷道的支护技术研究和冲击地压的防治技术研究等个重大课题的联合攻关,切实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共性和关键性问题。要严格执行国家四部门关于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强制性安全投入制度,用足用好这一政策。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落实配套资金。
同志们,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努力把煤矿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全年控制指标,为建设“平安山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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